关于规范作品著作权登记缴费的通告
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的作品登记工作,现就作品登记相关业务缴费标准通告如下:
一、在四川省内的著作权人实行作品免费登记。
二、对办理“撤销登记”、“变更与补充登记”、“登记查询”事项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200元/件。
三、对办理“补办证书”、“作品附件”事项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他组织100元/件。
四、“申请加急办理”:
特急件(登记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)500元/件;
加急件(登记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)300元/件。
五、稿酬收转:四川省版权事务中心按稿酬收转合同标的10%收取服务费,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