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转到主要内容

四川版权综合服务平台

Main navigation
  • 首页
  • 版权资讯
    • 要闻追踪
    • 政策法规
    • 中心动态
  • 作品登记
    • 登记指南
    • 表格下载
    • 我要登记
    • 我要审核
  • 版权交易
    • 交易指南
  • 版权评估
  • 作品公告
    • 登记公告
    • 撤销公告
    • 变更公告
  • 稿酬收转
  • 关于我们
    • 中心简介
    • 联系我们

面包屑

  1. 首页

关于修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的决定

由 admin 提交于 周二, 11/19/2024 - 16:52
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的决定

(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)

    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作如下修改:

 

    一、将第四条修改为:“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,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,不得损害公共利益。国家对作品的出版、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。”

 

    二、增加一条,作为第二十六条:“以著作权出质的,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。”

    本决定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。

 

   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调整后,重新公布。

标签
政策法规

联系我们

  • 联系电话:15828522996
  • 联系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仁厚街6号
  • 中心网站:https://www.sc-copyright.org

关于我们

  • 四川版权事务中心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各地机构

扫一扫关注我们

版权所有:四川省版权事务中心 Copyright © 2010-2022 四川省成都市仁厚街6号 备案编号 蜀ICP备18000471-1 
技术支持 壹链科技(成都)有限公司